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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一投标公司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投标,付其万元好处费!

来源:华商报

近日,中国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起投标公司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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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 小编
2020-01-19 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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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起投标公司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案件。
       2016年8月,洛南县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管理处委托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洛南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2016年9月,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某某借用商南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有关资料,连同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到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该工程的招标。
       报名后,彭某某通过被告人王某甲介绍,联系李某甲(已死亡)制作了含有伪造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人民银行资信证明”和近三年公司业绩等虚假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使不具备投标资格的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资格预审。
       随后,为确保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被告人彭某某又与王某甲串通,王某甲故意不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安康长兴、陕西勤力、陕西宝徽、陕西铸元、陕西飞天等五家建筑公司,使五家公司误以为未通过资格预审,同时介绍李某甲为彭某某制作了上述五家公司和彭某某联系串通的商南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的八套完整标书。
       彭某某通过王某甲付给李某甲现金2万元,李某甲给王某甲好处费2000元。2017年3月7日,在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商洛市富丽华酒店组织的洛南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开标评标会议中,彭某某又伪造七家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组织社会人员杨某甲、李某乙、胡某某、冯某某、王某乙、谢某某、李某丙等七人作为七家公司的被委托人分别代表七家公司参加开标会议,以欺骗手段使陕西*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洛南县人武部办公大楼装饰工程,中标价176679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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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刘平

    01-19

    暗箱操作,

  • 彭红卫

    01-19

    社会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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