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商州将对这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行区域限行
今天(6月14日)记者从商州区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快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商州区实际情况,商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行区域限行的通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商洛新闻网讯:今天(6月14日)记者从商州区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快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商州区实际情况,商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行区域限行的通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省、市环保部门核准并公示的高污染、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包括国三级(含国三级)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二、限行区域
商洛市区东至东龙山江滨大道与商鞅大道交叉路口、商丹大道;南至迎宾大道、龟山大道;西至环北路与北新街西延丁字路口;北至环北路(不含环北路)。
三、限行时段
从2019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且不允许办理通行证,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各级交管部门要依法查处。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本公告相关内容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一律按闯禁、限行标志予以查处(违法代码1344),对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请广大车主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便于路面检查管理。外地车辆进入本市,按照本公告之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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