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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刘施炜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敦促涉案嫌疑人员投案自首通告

来源:平安商洛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商洛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下,商洛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经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丹凤县刘施炜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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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齐国础 小编
2019-06-14 13: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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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商洛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下,商洛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经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丹凤县刘施炜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为了彻查该犯罪组织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提供刘施炜(刘炜)等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二、正告所有参与刘施炜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能主动投案并如实说明情况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一经查实,抓获归案,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商洛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求,所有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四、凡是包庇、窝藏、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的“关系网”、“保护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五、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予以保密和保护。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914--2383213

0914--3385092

举报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南秦路1号商洛市公安局“扫黑办”

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箱:商洛市公安局大门口

丹凤县公安局大门口

举报邮箱:slgash@163.com

353537002@qq.com

商洛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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