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医保局关于征集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二、线索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及权限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扩大检查范围、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不执行执法行为规范、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野蛮执法、暴力执法,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问题。
(四)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执法设备及标志,“钓鱼式”执法、罚缴不分离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接受有偿服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执法辅助人员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长期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受理处理执法投诉举报不及时、超期限办案、执法中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2号(商洛市医保局稽查科收),邮编726000。
2.电话:0914-2866331。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季为8:00-12:00,15:00-18:00)。
五、提供线索须知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3.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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