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城市和乡镇街道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实,需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尽可能提供物证、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凡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陕西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洛南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14-7380973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来信地址:洛南县四皓街道政法小区(洛南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726100
电子邮箱:2135406692@qq.com
洛南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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