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商洛市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两新”政策要求,现就2026年商洛市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二、政策实施范围
(一)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申领流程:2026年1月23日起,每周五上午10:00发放资格券,领完为止。个人消费者访问“商洛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swj/),实名注册登录进入商洛市汽车报废补贴活动入口领取资格券。领取资格券成功后,再购置新车,并在资格券有效期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资格券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其中2026年12月发放的资格券有效期不超过2027年1月10日。
特别提示:针对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1月23日期间的,2026年12月31日前领取资格券成功后,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完成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二)汽车置换更新
1.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2025年1月8日至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没有办理转让登记。
2.申领程序:2026年1月23日起,每周五上午10:00发放资格券,领完为止。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登录云闪付APP,进入“陕西省消费券-2026年陕西省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商洛市-汽车置换”入口领取资格券。资格券领取成功后,再购置新车,并在资格券有效期内登录云闪付APP完成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资格券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其中2026年12月发放的资格券有效期不超过2027年1月10日。
特别提示:针对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1月23日期间的,2026年12月31日前领取资格券成功后,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完成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只可申领一次报废更新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资格券,如在资格券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不可再次申请。申领商洛市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资格券和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商洛市内开具,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陕西省内办理。
(三)家电以旧换新
1.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2.申领程序:2026年1月1日起,每日上午9:30发放消费券,领完为止。个人消费者在登录云闪付平台进行资格认证后,进入“陕西省消费券-2026年陕西省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商洛市-家电以旧换新”入口领取消费券(领取当日有效,到期未使用自动失效,过期可重新申领),在参与活动商户购买以上6类家电产品,可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优惠。
(四)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1.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申领程序:2026年1月1日起,每日上午9:30发放消费券,领完为止。个人消费者在登录云闪付平台进行资格认证后,进入“陕西省消费券-2026年陕西省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商洛市-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入口领取消费券(领取当日有效,到期未使用自动失效,过期可重新申领),在参与活动商户购买以上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可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优惠。
三、其他事项
上述有关事宜,若中省有最新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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