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交警近期将查获的4起饮酒驾驶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
2024年4月15日19时52分,常某生驾驶苏U77***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县城广场南路中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丹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常某生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常某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5日20时33分,刘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广场南路中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丹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金17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5日23时19分,席某生驾驶陕HN7***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广场南路中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丹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席某生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席某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6日0时14分,杨某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广场南路中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丹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的行政处罚。
丹凤交警提醒: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乘车人更要主动劝阻酒醉驾行为,拒绝酒驾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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