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需要,目前已对在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所有车辆通行。按照《山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第七条,现就群众就医车辆通行通告如下:
一、待产孕妇、各类急危重症等,优先联系120救护车,在无救护车运送情况下,允许患者或家属自行联系车辆,予以通行,患者家属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二、出院病人、产检、血液透析、肿瘤、慢性病等有就医需求的其他人群(非发热患者),可到所在村委会、社区(小区)报备,办理居民就医登记后,前往医疗机构,就医往返车辆予以通行,患者家属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或出院证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三、发热患者需用救护车运转至发热门诊,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四、倡导患者线上就医咨询,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前往医疗机构的,就医车辆往返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可去其他公共场所。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使用长期处方,最大限度减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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